C9H11NO2
XnN
有冷法和热法之分。
1.氯甲酸间甲苯酯法(冷法)氯甲酸间甲基苯酯的制备 将光气于低温下通入甲苯中,缓慢地加入间甲酚。于-20℃滴加氢氧化钠溶液,控制滴加速度,保持温度不高于0℃。调节釜内压力稍呈负压,加完碱后,使料液呈碱性。继续搅拌,然后加盐酸调节pH值为3,并加适量水,洗去反应中生成的氯化钠。静置分层,放掉盐脚水而得。
工艺条件:配料比为间甲酚:光气:碱=1:1.1:1.6,NaOH浓度20%,反应温度0℃。速灭威制备 将氯甲酸间甲基苯酯,滴加至过量的一甲胺水液中,温度在-10℃左右,同时滴加20%氢氧化钠溶液,控制温度在0℃以下。反应毕,加水稀释,离心过滤,水洗,干燥而得。
2.热催化法 将间甲酚在催化剂作用下,于100-110℃与光气直接反应,制得氯甲酸间甲酯的含量为96%。所用的催化剂可重复循环使用。氯甲酸间甲苯酯在甲苯中、于60℃与一甲胺进行胺化反应,无需经过水洗和脱溶。该工艺的特点是大地减少污水量,且减轻劳动强度,改善环境。原药为白色或微红色粉状固体。配制成2%或3%粉剂,20%或30%乳油,25%或50%可湿性粉剂。原料消耗定额:间甲酚(≥90%)760kg/t、甲胺(40%)690kg/t、甲苯290kg/t、光气(75%)870kg/t、烧碱(30%)3120kg/t、盐酸(37%)250kg/t。
3.氯甲酸间甲苯酯的合成以甲苯为溶剂,并冷却至-10℃左右,将光气经鼓泡器通入甲苯中进行吸收,温度不超过0℃,把定量间甲酚加入光气吸收液中,冷却、搅拌下滴加氢氧化钠缚酸,并分解多余光气。间甲酚、光气、氢氧化钠的配比为1∶1.1∶1.6(mol),间甲酚与甲苯的配比为1∶1.3(质量比)。反应液经后处理并回收溶剂后得氯甲酸间甲苯酯。
4.速灭威的合成将氯甲酸间甲苯酯加到经预冷的一甲胺溶液中,同时滴加氢氧化钠溶液,反应温度控制在0℃以下,经过滤、水洗、干燥等后处理,即得速灭威。
5.将间甲酚投入溶剂中,滴加甲氨基甲酰氯,反应数小时后,搅拌升温,通氮赶去氯化氢,经过滤、水洗、干燥等后处理,制得产品。
6.反应可在惰性溶剂(苯、甲苯)中进行,以叔胺(如三乙胺)为催化剂,异氰酸甲酯过量,控制反应温度,即可合成得速灭威。
具有良好的触杀和熏蒸作用,击倒力强,持效期3~4d,对稻叶蝉、稻飞虱有速效性防治效果。用25%可湿性粉剂30~37g/100m2,对水15~22.5kg喷雾,或用3%粉剂450g直接喷粉。此外还可用于防治棉蚜、棉铃虫、茶蚜虫、茶小绿叶蝉、稻纵卷叶螟、柑橘锈壁虱等。
如果遵照规格使用和储存则不会分解,未有已知危险反应,避免氧化物
1. 性状:白色结晶。
2. 密度(g/cm3,25℃):未确定
3. 相对蒸汽密度(g/mL,空气=1):1.2
4. 熔点(ºC):74
5. 沸点(ºC,常压):180
6. 沸点(ºC,12mmHg):未确定
7. 折射率(n20/D):未确定
8. 闪点(ºC):145
9. 比旋光度(º):未确定
10. 自燃点或引燃温度(ºC):未确定
对水是稍微有危害的不要让未稀释或大量的产品接触地下水、水道或者污水系统,若无政府许可,勿将材料排入周围环境。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速灭威;间甲苯基-N-甲基氨基甲酸酯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Tsumacide;m-Tolyl-N-methylcarbamate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1129-41-5 |
分子式: | C9H11NO2 |
分子量: | 165.21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速灭威;间甲苯基-N-甲基氨基甲酸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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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第6.1类毒害品 |
侵入途径: |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 | 本品为中等毒杀虫剂。急性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食欲下降、流泪、流涎,严重时震颤、四肢瘫痪。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 |
燃爆危险: | 本品可燃。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
眼睛接触: | 拉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
食入: | 误服者,饮适量温水,催吐。就医。使用阿托品。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烟气。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干粉、砂土。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
闪点(℃): | 145 |
自燃温度(℃): | |
爆炸下限[%(V/V)]: | |
爆炸上限[%(V/V)]: |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心扫起,避免扬尘,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用水刷洗泄漏污染区,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中 国 MAC:未制订标准前苏联 MAC:未制订标准美国TLV—TWA:未制订标准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
呼吸系统防护: | 作业工人必须佩戴防毒口罩。高浓度环境中,应该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高浓度环境中,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相应的防护服。 |
手防护: | 戴防化学品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纯品为白色结晶。 |
pH: | |
熔点(℃): | 76~77 |
沸点(℃): | 180 |
相对密度(水=1): | 1.2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
饱和蒸气压(kPa): | |
燃烧热(kJ/mol): | |
临界温度(℃): | |
临界压力(MPa): |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
闪点(℃): | 145 |
引燃温度(℃): | |
爆炸上限%(V/V): | |
爆炸下限%(V/V): | |
分子式: | C9H11NO2 |
分子量: | 165.21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难溶于水,易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
主要用途: | 农用杀虫剂。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碱。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580mg/kg(大鼠经口);268mg/kg(小鼠经口);6000mg/kg(大鼠经皮) LC50: |
急性中毒: | |
慢性中毒: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加入次氯酸钙强碱溶液,并不断搅拌。静置24小时,然后把氰酸盐排入废水处理厂。或用焚烧法处置。溶于易燃溶剂后,再焚烧。在规定场所掩埋空容器。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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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 | 61888 |
UN编号: | 2757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
包装方法: |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两层塑料袋或一层塑料袋外麻袋、塑料编织袋、乳胶布袋;塑料袋外复合塑料编织袋(聚丙烯三合一袋、聚乙烯三合一袋、聚丙烯二合一袋、聚乙烯二合一袋);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复合塑料瓶或铝瓶外普通木箱;塑料瓶、两层塑料袋或两层牛皮纸袋(内或外套以塑料袋)外瓦楞纸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专人保管。保持容器密封。防止受潮和雨淋。防止阳光曝晒。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工原料分开存放。不能与粮食、食物、种子、饲料、各种日用品混装、混运。操作现场不得吸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
填表时间: | 年月日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6 |
MSDS修改日期: | 年月日 |
1、 摩尔折射率:46.01
2、 摩尔体积(cm3/mol):152.1
3、 等张比容(90.2K):36.6
4、 表面张力(dyne/cm):36.6
5、 介电常数:无可用
6、 偶极距(10-24cm3):无可用
7、 极化率:18.24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无
2.氢键供体数量:1
3.氢键受体数量:2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2
5.互变异构体数量:2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38.3
7.重原子数量:12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159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