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4H10O
Xn
1.发酵法 丁醇过去都用薯类、粮食或糖类为原料,经水解发酵而得。由发酵液所得产品含正丁醇约为54.8%~58.5%,丙酮30.9%~33.7%,乙醇7.8%~14.2%。随着石油化工的发展,发酵法逐步淘汰。反应方程式如下:(C6H10O5)n[n(H2O)]→[菌株]n-C6H12O6[发酵]→CH3COCH3+C4H9OH+C2H5OH
得到的发酵液再进行分馏,分别可得到丙酮、乙醇和正丁醇。
2.乙醛法 以乙醛为原料加入稀碱溶液,温度在20℃以下得到2-羟基丁醛,当反应到50%即行终止,将碱用酸中和,回收未反应的乙醛,在塔底提取2-羟基丁醛,再用硫酸、乙酸等酸性催化剂在105~137℃使脱水生成巴豆醛,再用铜络催化剂在160~240℃加氢得粗正丁醇和丁醛,经精馏而得成品。CH3CH=CHCHO+H2[催化剂]CH3CH2CH2CHO+CH3CH2CH2CH2OH
3.丙烯羰基合成法 用丙烯、一氧化碳和氢气在催化床层上进行反应,催化剂为沸石吸附钴盐或脂肪酸钴,反应温度130~160℃,反应压力为20~25MPa,反应生成正丁醛和异丁醛,经过精馏进行分离,将正丁醛催化加氢即得正丁醇。
4.低压法 由丙烯、一氧化碳和水一步法合成丁醇,反应温度100~104℃,压力1.5MPa,采用五羰基铁、正丁基吡咯烷与水的混合物,但丙烯单程转化率较低,仅8%~10%。反应方程式:CH3CH=CH2+3CO+2H2O→n-C4H9OH+2CO2
将乙醛加入稀碱溶液,在常压下反应生成2-羟基丁醛,将碱中和,再用硫酸、乙酸等酸性催化剂使之分解,即得巴豆醛;然后以镍铬为催化剂,在过量氢存在下,进行氢化反应,得正丁醇。
5.发酵法 将粮食、谷类、山芋干或糖蜜等原料经粉碎、加水制成发酵液,以高压蒸汽处理灭菌后冷却,接入纯丙酮丁醇菌种,于36~37℃下发酵。发酵时生成气体含二氧化碳和氢气。发酵液中含乙醇、丁醇、丙酮,通常比例为6∶3∶1。精馏后可分别得到丁醇、丙酮和乙醇等,亦可不经分离作总溶剂直接使用。
6.乙醛缩合法 乙醛经醇醛缩合成丁醇醛,脱水生成丁烯醛,再经加氢后得正丁醇。
7.以工业品正丁醇为原料,加入新煅烧的氧化钙,加热回流4h,滤去氧化钙。再加金属镁条回流,然后常压蒸馏,收集116.5~118℃的馏分,即为成品。
1.主要用于制造邻苯二甲酸、脂肪族二元酸及磷酸的正丁酯类增塑剂,它们广泛用于各种塑料和橡胶制品中。也是有机合成中制丁醛、丁酸、丁胺和乳酸丁酯等的原料。还是脱水剂、抗乳化剂以及油脂、药物(如抗生素、激素和维生素)和香料的萃取剂,醇酸树脂涂料的添加剂等。又可用作有机染料和印刷油墨的溶剂,脱蜡剂。作为溶剂用以分离高氯酸钾和高氯酸钠,也可以分离氯化钠和氯化锂。用以洗涤乙酸铀酰锌钠沉淀。比色测定中用钼酸盐法测定砷酸。测定牛乳中的脂肪。皂化酯类的介质。显微分析时制备石腊包埋物质。用作脂肪、蜡、树脂、虫胶、树胶等的溶剂。硝基喷漆的助溶剂等。
2.色谱分析标准物质。用于砷酸的比色测定,分离钾、钠、锂、氯酸盐的溶剂。
3.用作分析试剂,如作溶剂,作色谱分析标准物质。还用于有机合成。
4.为重要的溶剂,在脲醛树脂、纤维素树脂、醇酸树脂和涂料的生产中大量使用,也可作为胶黏剂中常用的非活性稀释剂。也是重要的化工原料,用于生产增塑剂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脂肪族二元酸酯、磷酸酯。也用作脱水剂、抗乳化剂以及油脂、香料、抗生素、激素、维生素等的萃取剂,醇酸树脂涂料的添加剂,硝基喷漆的助溶剂等。
5.化妆品溶剂。主要在指甲油等化妆品中作为助溶剂,以配合醋酸乙酯等主溶剂,有助于色料的溶解以及调节溶剂的挥发速度和黏度。添加量一般为1 0%左右。
6.丝印中可用作油墨调配的消泡剂。
7.用于烘烤食品、布丁、糖果。
8.用于制取酯类、塑料增塑剂、医药、喷漆,以及用作溶剂。[26]
1.与水形成共沸混合物,与乙醇、乙醚及其他多种有机溶剂混溶。能溶于生物碱、樟脑、染料、橡胶、乙基纤维素、树脂酸盐(钙盐、镁盐)、油脂、蜡及多种天然和合成树脂。
2.化学性质与乙醇和丙醇一样,具有伯醇的化学反应性。
3.丁醇属低毒类。麻醉作用比丙醇要强,与皮肤多次接触可导致出血和坏死。对人的毒性较乙醇约大三倍。其蒸气刺激眼、鼻、喉部。浓度75.75mg/m3即使人有不愉快感觉,但由于沸点高,挥发性低,除高温使用外,危险性不大。大鼠经口LD50为4.36g/kg。嗅觉阈浓度33.33mg/m3。TJ 36—79规定车间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200 mg/m3。
4.稳定性[22] 稳定
5.禁配物[23] 强酸、酰基氯、酸酐、强氧化剂
6.聚合危害[24] 不聚合
1.性状:无色透明液体,具有特殊气味。[1]
2.熔点(℃):-89.8[2]
3.沸点(℃):117.7[3]
4.相对密度(水=1):0.81[4]
5.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55[5]
6.饱和蒸气压(kPa):0.73(20℃)[6]
7.燃烧热(kJ/mol):-2673.2[7]
8.临界温度(℃):289.85[8]
9.临界压力(MPa):4.414[9]
10.辛醇/水分配系数:0.88[10]
11.闪点(℃):29[11]
12.引燃温度(℃):355~365[12]
13.爆炸上限(%):11.3[13]
14.爆炸下限(%):1.4[14]
15.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15]
16.黏度(mPa·s,20ºC):2.95
17.蒸发热(KJ/mol):43.86
18.熔化热(KJ/kg):125.2
19.生成热(KJ/mol):-246.67
20.比热容(KJ/(kg·K),20ºC,定压):2.33
21.电导率(S/m):9.12×10-9
22.热导率(W/(m·K),20ºC):16.75
23.溶解度(%,水,20ºC):7.8
24.体膨胀系数(K-1,20ºC):0.00095
25.相对密度(20℃,4℃):0.8097
26.相对密度(25℃,4℃):0.8060
27.常温折射率(n25):1.3971
28.临界密度(g·cm-3):0.271
29.临界体积(cm3·mol-1):274
30.临界压缩因子:0.258
31.偏心因子:0.595
32.Lennard-Jones参数(A):14.00
33.Lennard-Jones参数(K):156.3
34.溶度参数(J·cm-3)0.5:23.289
35.van der Waals面积(cm2·mol-1):7.620×109
36.van der Waals体积(cm3·mol-1):52.400
37.气相标准燃烧热(焓)(kJ·mol-1):2728.22
38.气相标准声称热(焓)( kJ·mol-1) :-274.97
39.气相标准熵(J·mol-1·K-1) :361.59
40.气相标准生成自由能( kJ·mol-1):-150.0
41.气相标准热熔(J·mol-1·K-1):108.03
42.液相标准燃烧热(焓)(kJ·mol-1):-2675.88
43.液相标准声称热(焓)( kJ·mol-1):-327.31
44.液相标准熵(J·mol-1·K-1) :226.4
45.液相标准生成自由能( kJ·mol-1):-162.72
46.液相标准热熔(J·mol-1·K-1):176.7
1.急性毒性[16]
LD50:790mg/kg(大鼠经口);100mg/kg(小鼠经口);3484mg/kg(兔经口);3400mg/kg(兔经皮)
LC50:8000ppm(大鼠吸入,4h)
2.刺激性[17]
家兔经皮:405mg(24h),中度刺激。
家兔经眼:2mg,重度刺激。
3.亚急性与慢性毒性[18] 大鼠、小鼠吸入0.8mg/m3,每周24h,4个月,肝肾功能异常。
1.生态毒性[19]
LC50:1910~1950mg/L(96h)(黑头呆鱼)
EC50:2337mg/L(24h),1983mg/L(48h)(水蚤)
IC50:650mg/L(72h)(藻类)
2.生物降解性[20]
好氧生物降解(h):24~168
厌氧生物降解(h):96~1296
3.非生物降解性[21]
水中光氧化半衰期(h):2602~1.04×105
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h):8.8~87.7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丁醇;正丁醇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Butyl alcohol;1-Butanol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71-36-3 |
分子式: | C4H10O |
分子量: | 74.12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丁醇;正丁醇 | ||||||
|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第3.3类 高闪点易燃液体 |
侵入途径: |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 | 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主要症状为眼、鼻、喉部刺激,头痛、眩晕、嗜睡和胃肠功能紊乱。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
吸入: |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误服者给饮大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1211灭火剂、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
闪点(℃): | 35 |
自燃温度(℃): | 340 |
爆炸下限[%(V/V)]: | 1.4 |
爆炸上限[%(V/V)]: | 11.2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中国MAC:200mg/m3苏联MAC:10mg/m3美国TWA:OSHA 100ppm,304mg/m3; ACGIH 50ppm[皮][上限值] TLVWN: ACGIH 50ppm,152mg/m3[皮]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 |
眼睛防护: | 戴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工作服。 |
手防护: | 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透明液体,具有特殊气味。 |
pH: | |
熔点(℃): | -88.9 |
沸点(℃): | 117.5 |
相对密度(水=1): | 0.81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2.55 |
饱和蒸气压(kPa): | 0.82/25℃ |
燃烧热(kJ/mol): | 2673.2 |
临界温度(℃): | 287 |
临界压力(MPa): | 4.90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0.88 |
闪点(℃): | 35 |
引燃温度(℃): | 340 |
爆炸上限%(V/V): | 11.2 |
爆炸下限%(V/V): | 1.4 |
分子式: | C4H10O |
分子量: | 74.12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溶于乙醇、醚、多数有机溶剂。 |
主要用途: | 用于制取酯类、塑料增塑剂、医药、喷漆,以及用作溶剂。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
禁配物: | 强酸、酰基氯、酸酐、强氧化剂。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属低毒类 LD50:4360mg/kg(大鼠经口);3400mg/kg(兔经皮) LC50:8000ppm 4小时(大鼠吸入) |
急性中毒: | |
慢性中毒: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用焚烧法处置。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
危险货物编号: | 33552 |
UN编号: | 1120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Ⅲ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薄钢板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花格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3 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
填表时间: | 年月日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1 |
MSDS修改日期: | 年月日 |
1、摩尔折射率:22.11
2、摩尔体积(cm3/mol):92.0
3、等张比容(90.2K):208.0
4、表面张力(dyne/cm):26.0
5、极化率(10-24cm3):8.76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无
2.氢键供体数量:1
3.氢键受体数量:1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2
5.互变异构体数量:无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20.2
7.重原子数量:5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13.1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