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Si
R12;R17;R20
S9;S16;S33;S36/37/39
1.如图组装装置。在反应瓶和加料漏斗里分别装入1.14g LiAlH4于70mL乙醚中的溶液和2.30mL SiCl4于50mL乙醚中的图硅烷的制备装置溶液。在整个合成过程中,把冷浴和指型冷却管分别保持在-15~-20℃和-78.5℃。将仪器抽空后,乙醚开始回流,此时必须要注意避免过多的骤沸。然后,将靠近反应装置的U形管接收器冷却到-95℃(用甲苯冻膏),其余四个接收器冷却到-196℃(液氮)。在搅拌下,用15min将SiCl4+乙醚溶液加入到LiAlH4悬浮液中。为了避免乙醚剧烈回流,使甲硅烷连续地以中等速度分出。调节反应器和真空管路之间的玻璃活塞便可以容易地控制反应速度。将SiCl4加完后,继续搅拌15~20min,以保证反应完全。在此期间,将反应器和真空系统切断以免乙醚逃逸过多。当甲硅烷从真空系统排净之后,将空气通入反应器,拆开真空系统。
图XIV-7 硅烷的制备装置
从液氮冷却的接收器中取出分离物(甲硅烷及痕量乙醚),集中到一起,将-95℃接收器接收的物料放掉(主要为乙醚)。为了除去痕量的乙醚,最好在-130℃的接收器通过5次(用戊烷冷却),而收集在-196℃接收器中,纯甲硅烷的收率为SiCl4的80%。杂质有氯化氢,此氯化氢,以-160℃接收器来代替-130℃接收器,几乎可以完全除去。最后残余的痕量氯化氢,用水或湿的1,2-二甲氧基乙烷处理之后,通过-130℃接收器可以除去。
图Lely电炉
A—石墨圆筒;B—绝热区;
C—石墨棒;D—石墨发热体;
E—单晶成长坩埚;F—测温
用观察缝;G—测温窗
避免强氧化剂,强碱,卤素。标准状态下气体密度为1.44g/L,液体的相对密度为0.68(-185℃)。蒸气压11mmHg(1mmHg=133.322Pa)(-160℃)、102mmHg(-140℃)、470mmHg(-120℃)。红外光谱波长2191cm-1、914cm-1。在室温时为气体状态,在储存过程中,数月之内无显著分解。因为甲硅烷几乎不溶于润滑脂,可以储存在瓶塞涂有润滑脂的容器内。
化学性质:硅烷的化学性质比烷烃活泼得多,极易被氧化。在与空气接触时可发生自燃。25℃以下与氮不起作用,室温下与烃类化合物不起反应。与氧反应异常激烈,即使在-180℃温度下也会猛烈反应。
硅烷与氟氯烃类灭火剂会发生激烈反应,所以不能用这类灭火剂灭火。爆炸极限为0.8%~98%。
1. 性状:无色气体,有大蒜恶心气味。
2. 密度(g/mL,25°C):1.44
3. 相对蒸汽密度(g/mL,空气=1):1.1
4. 熔点(ºC):-185
5. 沸点(ºC,常压):-111.9
6. 沸点(ºC,760mmHg):-112
7. 蒸发热(KJ/mol):12.5
8. 熔化热(KJ/mol):0.67
9. 生成热(KJ/mol):32.6
10. 比热容(KJ/(kg·K),25ºC):1.335
11. 临界温度(ºC):-3.5
12. 临界压力(MPa):4.864
13. 溶解性:溶于水,几乎不溶于乙醇、乙醚、苯、氯仿、硅氯仿和四氯化硅。
接触硅烷眼睛会受到刺激,吸入会导致头痛、恶心、黏膜和呼吸道的刺激。在职业环境里暴露于硅烷的阈值极限的8小时时间权重平均值(TLVTWA)为5×10-6,这已经被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者会议(ACGIH)所确定,并被美国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OSHA)所采用。使用时应作好防护。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甲硅烷;四氢化硅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Silane;Silicon tetrahydride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7803-62-5 |
分子式: | Sil14 |
分子量: | 32.12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甲硅烷;四氢化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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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第2.1类 易燃气体 |
侵入途径: | 吸入 |
健康危害: | 吸入甲硅烷蒸气后,引起头痛、头晕、发热、恶心、多汗;严重者面色苍白,脉搏微弱,陷入半昏迷状态。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有毒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
眼睛接触: | |
吸入: |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暴露在空气中能自燃。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
有害燃烧产物: | 氧化硅、氢气。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二氧化碳。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
闪点(℃): | <-50 |
自燃温度(℃):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切断气源,喷洒雾状水稀释,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乳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钢瓶温度不应超过52℃。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ACGIH 5ppm,6.6mg/m3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口罩。必要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工作服。 |
手防护: |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气体,有恶臭。 |
pH: | |
熔点(℃): | -185 |
沸点(℃): | -112 |
相对密度(水=1): | 0.68/—182℃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无资料 |
饱和蒸气压(kPa): | 无资料 |
燃烧热(kJ/mol): | |
临界温度(℃): | 分解温度(℃):400 |
临界压力(MPa): |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
闪点(℃): | <-50 |
引燃温度(℃):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分子式: | Sil14 |
分子量: | 32.12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溶于苯、四氯化碳。 |
主要用途: | 用作固态电器、布漆。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不稳定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氧、碱、卤素。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受热、接触潮湿空气。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分解产物: | 氧化硅、氢气。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 LC50:9600ppm 4小时(大鼠吸入) |
急性中毒: | |
慢性中毒: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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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 | 21050 |
UN编号: | 2203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
包装方法: | 钢质气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易燃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钢瓶温度不应超过52℃。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 类易燃气体。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
填表时间: | 年月日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1 |
MSDS修改日期: | 年月日 |
1、 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
2、 氢键供体数量:6
3、 氢键受体数量:6
4、 可旋转化学键数量:0
5、 互变异构体数量:
6、 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TPSA):121
7、 重原子数量:7
8、 表面电荷:0
9、 复杂度:62.7
10、 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 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 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 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 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 共价键单元数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