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个碱金属硼氢化物LiBH4是Schlessinger在1940年制备出来的,他们通过氢化锂和乙硼烷的反应合成了这个化合物。不过在工业上它总是通过硼氢化钠和氯化锂的交换反应来合成的。异丙胺是这个反应的最合适溶剂。除去了异丙胺之后用乙醚进行一次萃取,即得到产率为75%和纯度为97%~98%的硼氢化锂。
硼氢化锂 (LiBH4) 是有机化学中最重要的还原剂之一,属于硼氢化合物家族的成员。锂的金属性比钠和钾弱,因而在有机溶剂中比NaBH4和KBH4 有较好的溶解度。硼氢化锂的还原能力比NaBH4和KBH4强,但是可以通过使用不同的溶剂来调控,次序大致为Et2O > THF > i-PrOH。加入锂盐或者叔胺可以增加它的反应速度,但NaBH4和KBH4没有这种效应。它的还原能力比LiAlH4弱,但具有较好的化学选择性。
该试剂基本完全覆盖了NaBH4和KBH4 的还原功能,甚至可以在低温下来完成。由于在低温下反应增加了试剂的可控性,因此LiBH4常常被用于一些具有特殊要求的羰基还原或者环氧还原[1~4]。例如:1,3-氨基醇或者1,3-羟基醚等 (式1,式2)[3,4]。
LiBH4与同类试剂最大的差异,或者说最重要的用途是将酯基还原成为相应的醇。虽然LiAlH4也可以完成该过程,但是LiBH4在酯基还原过程中具有非常好的选择性,羧酸、羧酸盐、氰基和N,N′-二取代酰胺均不受到影响 (式3,式4)[5~8]。
LiBH4 与环酰胺需要在溶剂中长时间回流才能将酰基部分还原为醇[9],但对二酰亚胺的还原却非常容易。如果使用手性环状酰胺作为辅助试剂与羧酸反应生成二酰亚胺结构,待完成手性辅助任务后,使用LiBH4不仅可以方便地切除辅助试剂,而且直接得到相应的醇 (式5,式6)[10~12]。
1.常温常压下稳定
避免的物料:水分/潮湿 酸 热 酸 碱 胺 卤素 氨
2.分解温度380℃。它在熔点温度下会缓慢地分解而放出氢气,但在低于熔点的温度下它是稳定的。它能溶解在正脂肪醚、环醚和多元醇醚中,并且同这些醚类生成醚合物(类似于卤化锂的性质)。
3.试剂的溶液、尤其是固体容易燃烧,固体还有可能会发生粉尘爆炸。建议在氮气的保护下隔绝水气保存,在通风橱中操作和使用。
1. 性状:白色晶体粉末
2. 密度(g/mL,25/4℃):0.68
3. 相对蒸汽密度(g/mL,空气=1):未确定
4. 熔点(ºC):268
5. 沸点(ºC,常压):66°C/760mmHg
6. 沸点(ºC,5.2kPa):未确定
7. 折射率:未确定
8. 闪点(ºC):-1
9. 比旋光度(º):未确定
10. 自燃点或引燃温度(ºC):未确定
11. 蒸气压(kPa,25ºC):未确定
12. 饱和蒸气压(kPa,60ºC):未确定
13. 燃烧热(KJ/mol):未确定
14. 临界温度(ºC):未确定
15. 临界压力(KPa):未确定
16. 油水(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未确定
17. 爆炸上限(%,V/V):未确定
18. 爆炸下限(%,V/V):未确定
19. 溶解性:溶于水,溶于低级醇,在无水乙醇和异丙醇中放置无明显分解发生;还溶于醚、低级胺、二甘醇二甲醚,常常在这些醇和醚溶剂中使用。
通常对水体是稍微有害的,不要将未稀释或大量产品接触地下水,水道或污水系统,未经政府许可勿将材料排入周围环境。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硼氢化锂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Lithium borohydride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16949-15-8 |
分子式: | LiBH4 |
分子量: | 21.78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硼氢化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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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第4.3类 遇湿易燃物品 |
侵入途径: |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 | 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及皮肤有强烈刺激性。吸入后,可因喉及支气管的痉挛、炎症、水肿,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而致死。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等。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遇湿易燃,具强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误服者立即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遇水、潮湿空气、酸类、氧化剂、高热及明火能引起燃烧。 |
有害燃烧产物: | 氧化硼、氢气。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干粉、砂土。禁止用水。禁止用泡沫。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
闪点(℃): | -18 |
自燃温度(℃):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禁止向泄漏物直接喷水,更不要让水进入包装容器内。用清洁的铲子收集于干燥净洁有盖的容器中,移至大量水中,再在其中小心加入醋酸或丙酮的稀溶液,静置后中和至中性,然后废弃。如果大量泄漏,收集于密闭容器中作好标记,等待处理。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醇类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25℃,相对湿度不超过7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醇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未制定标准美国STEL:未制定标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作业工人应该佩带防尘口罩。必要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相应的防护服。 |
手防护: | 戴防护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进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粉末。 |
pH: | |
熔点(℃): | 无资料 |
沸点(℃): | 无资料 |
相对密度(水=1): | 0.67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无资料 |
饱和蒸气压(kPa): | 无资料 |
燃烧热(kJ/mol): | |
临界温度(℃): | |
临界压力(MPa): |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
闪点(℃): | -18 |
引燃温度(℃):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分子式: | LiBH4 |
分子量: | 21.78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不溶于烃类、苯、乙醚,溶于液氨。 |
主要用途: | 用于制造其他硼氢盐。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水、醇类、酸类。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接触潮湿空气。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分解产物: | 氧化硼、氢气。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
急性中毒: | |
慢性中毒: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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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 | 43043 |
UN编号: | 1413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Ⅰ |
包装方法: | 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装运本品的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醇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4.3 类遇湿易燃物品。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
填表时间: | 年月日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2 |
MSDS修改日期: | 年月日 |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无
2.氢键供体数量:0
3.氢键受体数量:1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0
5.互变异构体数量:无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0
7.重原子数量:2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2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