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个跨学科领域在于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所以食品安全很重要。 食品或者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定义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章附则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基本介绍

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问题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是一个跨学科领域,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害的所有危险都不存在,是一个绝对的概念,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的安全,也包括经营的安全;既包括结果的安全,也包括过程的安全;既包括现实的安全,也包括未来的安全。

质量标准

1、有营养价值;易吸收

2、有较好的色、香、味和外观形状

3、无毒、无害,无防腐剂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199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其发表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把食品安全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担保”,将食品卫生界定为“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包括食物量的安全和食物质的安全。食物量的安全是指能不能解决吃得饱的问题,而现在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人们,提起食品安全,更多考虑的是质的安全。

食物质的安全是指确保食品消费对人类健康没有直接或潜在的不良影响,是食品卫生的重要部分,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食品污染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

查询

查询服务提供对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信息全方位的查询,实现对链条上各个主体和环节点的信息查询。

跟踪与追溯

跟踪(Tracking)是指实现对食品全流程的信息跟踪。从初级农产品的种植/饲养、到初级农产品的收获运输以及检验、到产品的再加工/包装及储藏、到产品的运输及流通全过程必须做到关键信息的跟踪,以便对关键环节、重点食

品进行有效监控。

追溯(Tracing)是通过输入产品的基本信息,如追溯码、生产批号等可以查询到产品的种植作业环节、原料运输环节、基地加工环节、成品运输环节的所有信息。通过追溯,实现由下至上的信息追溯,使食品生产流通的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可以明确界定。

统计分析可以按时间、品种、状态等进行各种统计汇总。即时统计产品的生产批量、 个数、品种等信息,并可以按照时间序列或品种序列等要求进行排列。统计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流通环节信息,按照关键点进行归纳汇总。为食品安全技术的研究分析提供数据基础。

召回与预警

召回是指对有潜在安全危险的食品可以按照批号快速追踪到同批号产品的流向并实现快速召回。

预警是系统将提示用户将预警信息按指定的格式,通过手机短信、语音的方式发送到指定用户,实现预警信息的实时通知。预警信息包括针对追溯系统的食品预警情况以及相关企业的检测抽查情况、退市下架情况等等。

标准内容

(一)食品相关产品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构成条件

食品安全宣传漫画

1.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整合食品卫生监督、质检、工商为主的政府职能部门资源,使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有机衔接起来,让市场监管到位。同时以食品行业协会为主导,带领企业坚定不移的执行与参与政府发布的各种类型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活动。

2.提高食品企业的质量控制意识,建立以食品安全回溯体系为标准的行业准入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的食品入市。

3.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对消费者进行食品科普教育。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使有害食品人人避之。


环境安全型温室

食品安全不仅仅包括化学品的用量要求,更重要的是给出保障食品安全的具体技术措施和手段,从技术上解决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这方面的技术不是通常的单项和某些技术而是一种食品安全生产模式,即食品安全保障技术和设施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环境安全型温室、环境安全型畜禽舍、环境安全型菇房等农业设施。

1.环境安全型温室是以物理植保技术为核心设计的能够不使用农药就可有效预防植物病虫害的温室。环境安全型温室是生产无农药残留蔬菜、果品等植物产品的专用设施。

环境安全型菇房

2.环境安全型畜禽舍是以空气微生物空间电场自动防疫原理为依据而设计建造的能够实时防疫、大幅度减少抗生素使用量,确保养殖者经济利益、消费者健康的动物源食品安全的设施。

3.环境安全型菇房是以食用菌空间电场促蕾防病理论和物理植保技术为设计依据而建造的不使用农药就能防治食用菌病虫害的环境控制类菇房。

生产建议

净化市场源头

重点应对人民每天需食用的粮食作物、蔬菜、水果、饮用水等严加控管,进行规范型、创新型种植、生产结构及生产保障体系调整。市场上的食品应由大型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国家认可的种植专业户、集团,生产厂家的食品占绝大部分,对落后的、零星的、质量无保障的种植户、生产小厂适时淘汰,或成无人问津而自灭。净化市场源头是重点,这一步抓好了,购者放心。

建立市场级检测体系

即在中、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设置检测仪器、提供检测方法,随时对有关食品主要质量参数进行检测,可由市场专职检测人员或人民群众开展抽检。国家应投入一定费用开展快速检测方法的研究,供市场快速确认质量。如此,不合格产品难以上市,也不敢上市,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上市。

增加媒体透明度

网上、电视台、报纸应有计划、有针对性适时报导食品检测结果,对优质、合格产品进行表彰,引来认购者,使其受益,不合格者暴光,让其下架或受冷落,令其整改或停产,多方面、全方位展开关注,持之以恒。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27日强调,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声誉,要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27日联合举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座谈会。华建敏在会上说,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对于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去年三鹿奶粉事件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暴露出食品安全领域问题仍很突出,尤其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在这样的条件下,制定食品安全法、完善食品卫生制度成为社会各方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关注的重点。

华建敏指出,食品安全法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监督、严格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确立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华建敏强调,要从三个方面全面推进法律的贯彻实施:一是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严格依法监管,各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监管的关口前移,改变食品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二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制。各部门在对职责进行有效细化的基础上,做到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实现监管环节的无缝对接,执法到位。三是企业和社会各方面要切实承担起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法律在严格规定政府和监管部门职责的同时,特别强调企业责任,也规定了行业和社会各方面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华建敏指出,今年,在这部法律实施的第一个年份内,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法的高度重视,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切实关心。他强调,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坚决、有力、全面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具体标识


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它由三

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

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它注册在以食品为主的共九大类食品上,并扩展到肥料等绿色食品相关类产品上。绿色食品标志作为一种产品质量证明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标志使用是食品通过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企业依法使用。

保健食品标志



质量安全标志


食品安全是大家都关注的话题,在关注食品本身的同时,大家还应该去关注一些安全表示。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式样和使用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该标志由“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生产许可”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加贴(印)有“QS”标志的食品,即意味着该食品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中国的食品安全制度

自2004年1月1日起,中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第二批十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将用3~5年时间,对全部28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注意事项

一、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三、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四、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五、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六、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七、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八、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

九、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

安全措施

美国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遵循以下指导原则:只允许安全健康的食品上市;食品安全的监管决策必须有科学基础;政府承担执法责任;制造商、分销商、进口商和其他企业必须遵守法规,否则将受处罚;监管程序透明化,便于公众了解。

美国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分为联邦、州和地区三个层次。以联邦为例,负责食品安全的机构主要有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下属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和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及检验局和动植物卫生检验局,以及环境保护局。

三级监管机构的许多部门都聘用流行病学专家、微生物学家和食品科研专家等人员,采取专业人员进驻食品加工厂、饲养场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构成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

与之相配套的是涵盖食品产业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法律及产业标准,既有类似《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这样的综合性法律,也有《食品添加剂修正案》这样的具体法规。

一旦被查出食品安全有问题,食品供应商和销售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数目惊人的巨额罚款。美国特别重视学生午餐之类的重要食品的安全性,通常由联邦政府直接控制,一旦发现问题,有关部门可以当场扣留这些食品。百密一疏,万一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召回制度就会发挥作用。

民间的消费者保护团体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力量。比如2006年6月,一个名为“公众利益科学中心”的团体就起诉肯德基使用反式脂肪含量高的烹调油。

在网络普及的美国,通过互联网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十分普遍。联邦政府专门设立了一个“政府食品安全信息门户网站”。通过该网站,人们可以链接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各个站点,查找到准确、权威并更新及时的信息。

俄罗斯

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俄罗斯并不乏相关法律文件和技术标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种政府决议及地方规定都对此有详尽而明确的要求。然而,现实生活中食品安全问题仍不时突显,其中关键不在于无法可依,而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在俄罗斯,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过去一直由国家卫生防疫部门、兽医部门、质检部门及消费权益保护机构共同负责。但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吃”,婆婆太多也带来职责划分不清、推卸责任甚至相互扯皮的弊端,最终使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无法落到实处。这一局面在2004年开始得到改观。当年3月,俄罗斯总统普京为理顺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命令对相关行政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在俄罗斯卫生和社会发展部下设立联邦消费者权益和公民平安保护监督局,将俄罗斯境内食品贸易、质量监督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交由该局集中负责。

新机构的成立对于集中行政资源、监控食品质量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其职责范围包括:检查食品制造和销售场所的卫生防疫情况,对进口食品进行登记备案,在新食品上市前进行食品安全鉴定,对市场所售食品进行安全及营养方面的鉴定和科学研究,以及制止有损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等。该局在全俄各联邦主体设有分局,负责当地的食品安全检查和监控工作。首都食品安全周刊:《首都食品安全周刊》是由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指导,北京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支持,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食品协会联合协办,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出版的一份宣传政府政策法规、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提升人们产品质量鉴别能力以及普及合理膳食、安全饮食知识的时尚生活服务类行业报纸。《首都食品安全周刊》因此也成为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权威平台。

日本

日本的食品安全体系相对来说较之以前完善了许多。早在1947年,日本就制定了《食品卫生法》,先后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了10多次修改。2006年新修订的《食品卫生法》中规定,日本开始实施关于食品中残留农药的“肯定列表制度”,将设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对象从原先的288种增加到799种,而且必须定期对所有农药和动物药品残留量进行抽检。

为了让消费者放心,日本有关方面还建立了农产品生产履历管理系统,要求生产、流通等各部门采用电子标签,详细记载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的各种数据。日本还于2003年出台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并在内阁府增设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便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事务进行管理,并对食品安全作出科学评估。另外,农林水产省设立了“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小组”,建立内部联络体制,负责应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英国

英国是较早重视食品安全并制定相关法律的国家之一,其体系完善,法律责任严格,监管职责明确,措施具体,形成了立法与监管齐下的管理体系。英国从1984年开始分别制定了《食品法》、《食品安全法》、《食品标准法》和《食品卫生法》等,同时还出台许多专门规定,如《甜品规定》、《食品标签规定》、《肉类制品规定》、《饲料卫生规定》和《食品添加剂规定》等。在英国,责任主体违法,不仅要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根据违法程度和具体情况承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制裁。例如,根据《食品安全法》,一般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处以5000英镑的罚款或3个月以内的监禁;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食品或提供食品致人健康损害的,处以最高2万英镑的罚款或6个月监禁;违法情节和造成后果十分严重的,对违法者最高处以无上限罚款或两年监禁。食品安全监管由联邦政府、地方主管当局以及多个组织共同承担。例如,食品安全质量由卫生部等机构负责;肉类的安全、屠宰场的卫生及巡查由肉类卫生服务局管理;而超市、餐馆及食品零售店的检查则由地方管理当局管辖。

为强化监管,英国政府于1997年成立了食品标准局。该局是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的独立监督机构,负责食品安全总体事务和制定各种标准,实行卫生大臣负责制,每年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食品标准局还设立了特别工作组,由该局首席执行官挂帅,加强对食品链各环节的监控。

英国法律授权监管机关可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场所进行检查,并规定检查人员有权检查、复制和扣押有关记录,取样分析。食品卫生官员经常对餐馆、外卖店、超市、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在英国,屠宰场是重点监控场所,为保障食品的安全,政府对各屠宰场实行全程监督;大型肉制品和水产品批发市场也是检查重点,食品卫生检查官员每天在这些场所进行仔细的抽样检查,确保出售的商品来源渠道合法并符合卫生标准。

在英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个重要特征是执行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食品追溯制度是为了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整个过程的有效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而实施的对食品质量的全程监控制度。监管机关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可以通过电脑记录很快查到食品的来源。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地方主管部门可立即调查并确定可能受事故影响的范围、对健康造成危害的程度,通知公众并紧急收回已流通的食品,同时将有关资料送交国家卫生部,以便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工作,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为追查食物中毒事件,英国政府还建立了食品危害报警系统、食物中毒通知系统、化验所汇报系统和流行病学通信及咨询网络系统。严格的法律和系统的监管有效地控制了有害食品在英国市场流通,消费者权益在相当程度上得到了保护。

法国

在法国,保障食品安全的两个重点工作是打击舞弊行为和畜牧业监督,与之相应的两个新部门近几年也应运而生。其中,直接由法国农业部管辖的食品总局主要负责保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安全、监督质量体系管理等。竞争、消费和打击舞弊总局则要负责检查包括食品标签、添加剂在内的各项指标。法国农民也已经意识到,消费者越来越关注食品安全乃至食品产地和生产过程的卫生标准以及对环境的影响。所谓理性农业,是指通盘考虑生产者经济利益、消费者需求和环境保护的具有竞争力的农业。其目的是保障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有利于环境保护。法国媒体认为,这种农业可持续发展形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同时还大大提高了食品安全性。

在销售环节,实现信息透明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除了每种商品都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必需内容外,凡是涉及转基因的食品,不论是种植时使用了转基因种子,还是加工时使用了转基因添加剂等,都须在标签上标明。此外,法国规定,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由于“疯牛病”的影响,从2000年9月1日起,欧盟各国对出售的肉类实施一种专门的标签系统,要求标签上必须标明批号、屠宰所在国家和屠宰场许可号、加工所在国家和加工车间号。从2002年1月开始,又增加了动物出生国和饲养国两项内容。有了标准,重在执行。新华社巴黎分社附近有一家叫做卡西诺的超市,每天晚上8点多,超市工作人员都会把第二天将要过期的食品类商品扔到垃圾桶内,包括蔬菜、水果、肉类、禽蛋等。他们告诉记者:判断食品是否过期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标签上的保质期,而一旦店内有过期食品被检查部门发现,那么结果就是导致商店关门。位于巴黎郊区的兰吉斯超级食品批发市场是欧洲最大的食品批发集散地,也是巴黎市的“菜篮子”,这里的商品品种丰富、价格便宜。为了保证食品质量,法国农业部设有专门人员,每天24小时不断抽查各种产品。

1996年英国发现了疯牛病;2000年初,法国发现一些肉类食品中含有致命的李斯特杆菌;2001年英国暴发口蹄疫。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欧盟区域内频现食品安全危机,这使得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更加谨慎,也促使食品安全问题愈发受到重视。

德国

一直以来,德国政府实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以及食品企业自查和报告制度,成为德国保护消费者健康的决定性机制。

德国的食品监督归各州负责,州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监管方案,由各市县食品监督官员和兽医官员负责执行。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局(BVL)负责协调和指导工作。在德国,那些在食品、日用品和美容化妆用品领域从事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企业,都要定期接受各地区机构的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都要在当地食品监督部门登记注册,并被归入风险列表中。监管部门按照风险的高低确定各企业抽样样品的数量。每年各州实验室要对大约40万个样本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样本成分、病菌类型及数量等。

食品往往离不开各种添加剂,添加剂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与否。在德国,添加剂只有在被证明安全可靠并且技术上有必要时,才能获得使用许可证明。德国《添加剂许可法规》对允许使用哪些添加剂、使用量、可以在哪些产品中使用都有具体规定。食品生产商必须在食品标签上将所使用的添加剂一一列出。

消费者自身加强保护意识也非常重要。例如,一旦发现食品企业存在卫生标准不合格或者食品标签有误,可以通知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如果买回家的食品在规定的保质期内出现变质现象,也可以向食品监管部门举报。联邦消费者保护部开设有“我们吃什么”网站,提供多种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帮助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欧盟范围内已经初步形成了统一、有效的食品安全防范机制,即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警报系统。德国新的《食品和饲料法典》和《添加剂许可法规》的一大特点就是与欧盟法律法规接轨。

如果某个州的食品监管部门确定某种食品或动物饲料对人体健康有害,将报告BVL。该机构对汇总来的报告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加以分析,并报告欧盟委员会。报告涉及产品种类、原产地、销售渠道、危险性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如果报告来自其他欧盟成员国,BVL将从欧盟委员会接到报告,并继续传递给各州。如果BVL接到的报告中包含有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不明的信息,它将首先请求联邦风险评估机构进行毒理学分析,根据鉴定结果再决定是不是在快速警告系统中继续传递这一信息。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10年9月15日对外公布了《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打击力度

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通知》指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始终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立案侦查

公安及时立案快速侦破

《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合力。

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采取有效的刑事强制措施,快速侦破,并及时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要切实做好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情况实行监督,进一步强化对立案、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法院量刑

罪当判死刑要坚决判处死刑

人民法院要准确理解、严格适用法律。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不仅要考虑犯罪数额、人身伤亡情况,还要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要从严控制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职务犯罪

贪腐渎职者涉案不得用免刑

《通知》强调,依法遏制和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必须依法严惩相关的职务犯罪行为。对于包庇、纵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从重处罚。对与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适用缓刑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制度健全

发现监管漏洞要提司法建议

《通知》还要求,对在查处案件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要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醒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

食品检验

第五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本法施行前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经依法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继续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第五十八条 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六十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

第六十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相关事件

最近食品安全事故

2012年2月5日,网友“李小鸦”发布微博说:“刚才吃汤圆,思念牌黑芝麻大汤圆,竟然吃出了一枚创可贴!太恶心了。大过节的,太恶心了啊!黑芝麻+创可贴,要多恶心有多恶心!都别吃思念牌的了,求扩散啊!”微博下方附上了咬开一半的思念牌汤圆的照片,汤圆里面夹着一枚已经浸泡成黑色的创可贴。此次事件把郑州思念推向了风口浪尖,随后一个月内,思念食品问题连连,先是消费者在思念水饺吃出创可贴,紧接着水饺中又发现死苍蝇。前日,思念食品股价收盘报0.14新元,成为“神仙股”,自2007年至今,累计跌幅已达94.44%。

2011年12月24日,蒙牛公司被国家质检总局责令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对特仑苏OMP牛奶可能致癌的质疑声再次响起。蒙牛的奶制品的安全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上。

2011年4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工商部门在一个蔬菜市场查获一批硫磺熏制过的“问题生姜”,共约1000公斤。据介绍,一些商贩把品相不好的生姜用水浸泡清洗,然后用化工原料硫磺进行烟熏。与普通生姜相比,“硫磺姜”看上去又黄又亮,显得很鲜嫩,市场上可以卖出好价。化工原料硫磺对人体健康有害。目前,这批“硫磺姜”已被查扣,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蔬菜等食品时,不要只图“外表好看”,以免上当受骗。

2011年04月13日,央视报道称,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添加色素、防腐剂等,将白面染色制成玉米面馒头、黑米馒头等,工人还随意更改馒头的生产日期。“染色”馒头进入了上海部分超市销售。据新华社电 部分超市销售“染色”馒头引起上海市高度关注。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表示,将彻查此案、依法严惩,彻查过程将向社会公开,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12日,上海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及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韩正表示,联合调查组要彻查此案,每个环节都必须查实,依法严惩,严肃问责。

2011年4月7日,记者成功进入甜心客的面包制作车间,工人回收的面包“循环再用”。超过20名统一着装的工人共处数十平方米空间,在分列整齐的食品桌上制作面包。车间内侧,3名工人围在一张不锈钢方桌前,正用刀把不同种类的回收面包逐件切块,地上一个白色塑料框已经盛满了面包碎块,并用保鲜膜封盖,并非当作垃圾倒掉的架势。

2011年3月,河南“瘦肉精”事件发生后,为查清“瘦肉精”的生产、销售源头,河南省公安厅迅速确定了“追上线、查网络、端窝点、打源头”的案件主攻方向。通过层层“倒追”,公安机关发现,湖北襄阳籍刘某为制造“瘦肉精”的最大嫌疑人。2012年1月,河南因“瘦肉精”“地沟油”案查处62名公职人员。

2010年12月25日 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河北省昌黎县葡萄酒制假售假事件,涉及的城北回龙观市场管理方以及昌平工商部门,对该市场上的葡萄酒进行全面排查,要求商户提供进货票据等。

质检总局也派出督查组赶赴河北,督导地方进行查处。

往年食品安全事故

1、2010年7月,三聚氰胺超标奶粉事件“卷土重来”:在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而原料来自河北等地。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求严肃查处,杜绝问题奶粉流入市场,彻底查清其来源与销路,坚决予以销毁,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2.2010年7月5日报道最近有调查发现,美国的麦乐鸡竟然含有橡胶化学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美国麦当劳发言人称,在麦乐鸡中加入聚二甲基硅氧烷,是基于安全理由,用以防止炸鸡块的食油起泡。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动物测验显示,这种物质对人体无害。

3.2010年5月23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节目曝光:售价上千元、用于养生保健的“天然紫砂煲”竟然是由普通泥土与化学物质混合而成。然而,历经近一月的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的“紫砂门”事件,权威部门终于做出结论:专家认定紫砂安全无毒。

4.2010年3月19日,调查负责人武汉工业学院教授何东平召开新闻发布会,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紧规范废弃油脂收集工作,再次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据报道,目前中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至300万吨。医学研究称地沟油中的黄曲霉素强烈致癌,毒过砒霜100倍。

5.2009年11月,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被海口市工商局推向消费者的关注中——两家公司生产的部分批次果汁饮品近日被该工商局检测出“含砒霜”。不过耐人寻味的是,海南省工商局最后宣称,确认检测机构初检结果有误,海口市工商局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当的地方。

6.2009年11月7日,男子马赛在北京西单大悦城豆捞坊餐厅喝了一罐雪碧,口吐大量汞珠。警方调查发现,马赛情人刘晓静与保安员高星原合谋,多次向马赛投毒,试图将其杀害,而马赛在明知被人投毒后,仍向可口可乐公司索赔,此事件被称为“雪碧汞毒门”。

7.2009年5月11日,卫生部就之前杭州市民状告“王老吉”召开新闻发布会,声明该饮料中含有的夏枯草不在卫生部公布的允许食用的87种中药材名单中,这意味着流传了170多年的凉茶涉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造成了该产品的销量下降。

8.2009年2月27日,“咯咯哒”问题鸡蛋所用饲料厂的法人代表获刑,该厂于去年9月两次向饲料中加入三聚氰胺。在08年10月,在香港对从内地进口的鸡蛋中检测出三聚氰胺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所以问题饲料被查出,但鸡蛋价格出现下跌。

9.2009年1月22日,三鹿“三聚氰胺奶粉”案终审宣判。自08年7月始,全国各地陆续收治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多达1000余人,9月 11日,卫生部调查证实这是由于三鹿集团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所致。

10.2008年10月,四川广元柑橘生产中发生蛆虫疫情爆发。这次柑橘疫情导致柑橘价格的大幅下跌,并且出现严重的滞销状况。政府出资收购柑橘,并进行深埋、消毒处理,以控制疫情的发展。

11.2008年10月19日,卫生部通报了暂停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销售和使用。该药物引起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医院的 4名新生儿产生不良反应,其中1名死亡。

12.2008年10月6日,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10月7日,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暂停销售使用该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

13.2008年8月,人造“新鲜红枣”流入乌鲁木齐市场。主要经过两道工序,铁锅里放进酱油,使青枣变成红色,并保持光泽。再次放进加入大量糖精钠和甜蜜素的水池中浸泡,使其口感泛甜。过量食用会造成血小板减少,酿成急性大出血等直接身体危害。

14.2008年6月1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在5月22日至28日之间,先后有6名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就诊的患者,在使用江西博雅生物制药公司生产的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后死亡。

15.2007年8月14日,总数为7.26吨台湾味全的较大婴儿奶粉在从香港入境时,被深圳检验检疫局检验出阪岐肠杆菌超标,检疫局依法对该批不合格婴儿奶粉作出监督销毁的处理。

16.2007年4月1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销售的“思念”、“龙凤”品牌云吞及水饺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这一检测结果的公布之后,商家采取措施,对购买到问题批次产品的消费者提供退货服务。

17.2006年11月17日,上海市抽检的30件冰鲜或鲜活多宝鱼全部含有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被检出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禁用鱼药残留,部分样品土霉素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

18.2006年11月12日,由河北某禽蛋加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在北京被检测出含有致癌物质苏丹红。部分河北农户用添加了工业染料苏丹红的饲料喂养鸭子,导致蛋黄内含有苏丹红,以致全北京市范围内停售河北产“红心”咸鸭蛋。

19.自2006年9月初开始,上海市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这批来自浙江海盐县瘦肉精超标猪肉和内脏共导致上海9个区336人次中毒。

20、2006年8月3日,卫生部宣布停用安徽华源公司生产的药品——欣弗。部分患者使用该药后,出现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症状。因使用该药品,共导致81人出现不良反应,其中3人死亡,涉及10个省份。

21.2006年8月2日,浙江省台州市卫生局在某油脂厂内查扣原料油38600公斤、成品油5300公斤。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样检测,猪油中酸价和过氧化值严重超标,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检出内含剧毒的“六六六”和“滴滴涕”。

22.2006年7月,中央电视台曝光湖北武汉等地的“人造蜂蜜”事件。造假分子还在假蜂蜜中加入了增稠剂、甜味剂、防腐剂、香精和色素等化学物质。这一事件造成该地区蜂蜜价格的大幅跌落。

23.2006年6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暂停使用、暂停受理和审批“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这些注射剂在临床应用中使患者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有引起死亡病例的报告。

24.2006年6月,北京食用福寿螺导致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确诊病例达到160例。该病是由于酒店出售的凉拌福寿螺菜而引起,最终经历了历时一年半的赔偿案之后,。“蜀国演义”酒楼因此出名,该酒楼共赔偿患者近1000万元。

25.2006年5月28日,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糖氯化钠(生理盐水)药液内含有可见异物,导致浙江省中医院中九名患者输液后出现异常反应,

26.2006年4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禁止奥美定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决定。奥美定是国内惟一的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产品,其用于注射隆胸。该产品的审批过程一路绿灯,先批后检,临床7个月即上市。近10年来,中国有近30万人使用了这种产品。

27.2006年4月30日,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造成了多名患者临床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导致肾功能衰竭),经调查原因系齐二药购买药用辅料丙二醇用于亮菌甲素注射液生产时,购入了假冒的丙二醇。

28.2005年8月16日,“维维”牌天山雪活性乳饮料在上海被检测酵母菌数超标24倍。

29.2005年7月5日,三鹿被查出超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酸牛奶,三鹿方面表示,产品生产日期标注不存在任何问题,而是因为企业管理上的一些疏忽。

30.2005年7月5日,有媒体报道,甲醛已经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定为可疑致癌物,但众多的中小啤酒企业依然在产品里普遍使用甲醛。“95%啤酒生产加甲醛”的说法开始广泛传播。青岛、华润、燕京啤酒三巨头对这一说法纷纷表示异议,并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醛和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甲醛是两回事。

31.2005年6月14日,北京市工商局经抽查的潮安12家企业果脯产品二氧化硫含量超标,随即宣布广东潮安生产的果脯全部下架,将近800 家潮安果脯蜜饯企业集体挡在了北京门外。6月15日起,重庆、成都、西安、义乌等地相继“封杀”潮安果脯。

32.2005年5月26日,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在浙江被抽检出碘含量超标。这一事件使雀巢该品牌奶粉在全国范围的撤柜。

33.2005年3月15日,上海市相关部门在对肯德基多家餐厅进行抽检时,发现新奥尔良鸡翅和新奥尔良鸡腿堡调料中含有“苏丹红一号”成分。从16日开始,在全国所有肯德基餐厅停止售卖这两种产品,同时销毁所有剩余调料。”

34.2004年5月11日,广州一市民被怀疑饮用散装白酒中毒死亡,短短10天内,共有14人因饮用假酒死亡、39人受伤。这些散装白酒中含有剧毒工业酒精甲醇。

35.2004年4月30日,“大头娃娃”事件曝光,安徽省阜阳市查处一家劣质奶粉厂。该厂生产的劣质奶粉几乎完全没有营养,致使13名婴儿死亡,近200名婴儿患上严重营养不良症。

36.2004年5月,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的一期“龙口粉丝掺假有术”节目揭露,部分正规粉丝生产商为降低成本,在生产中掺入粟米淀粉,并加入了可能致癌的碳酸氢铵化肥、氨水用于增白。

37.2004年“陈化粮”事件曝光,全国10多个省市粮油批发市场发现有国家粮库淘汰的发霉米,含有可致肝癌的黄曲霉素。黄曲霉素是目前发现最强的化学致癌物,试验显示其致癌所需时间最短仅为24周。

38.2003年12月3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佛山、江门两地的鱼翅、开心果加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用工业双氧水加工过的鱼翅成品、开心果等干果类食品成品。

39.2003年12月1日,杭州质检部门公布“毒海带”事件的调查结果,市场上畅销的一种碧绿鲜嫩的海带是用印染化工染料浸泡出来的“毒海带”。不法经营者采用“连二亚硫酸钠”和“碱性品绿”等化工原料对海带进行泡、染加工。

40.2003年11月16日,“金华火腿敌敌畏”事件被曝光,金华市的两家火腿生产企业在生产“反季节腿”时,为了避免蚊虫叮咬和生蛆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剧毒农药敌敌畏。金华火腿的销量几乎为零,金华市经营千年的城市名片瞬间蒙垢。

41.从2003年7月上旬开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浙江省卫生监督部门查获了从嘉兴等地流出的48吨含有剧毒氰化物的“毒狗肉”。这些狗大多为土狗,很灵活,所以较难棒杀,大多为毒杀。

42.2002年6月21日,金华市卫生局在某仓库发现标识为广西田阳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的9.5吨假冒“白砂糖”,该“白砂糖”30%的成分为蔗糖,30%成分为硫酸镁,其余成分无法确认,对这批“白砂糖”全部没收并予以公开销毁。

43.2002年5月21日,长春市卫生局查处一处用牛血、猪血和化工原料加工假“鸭血”的黑窝点,制造假“鸭血”的化工原料一般为建筑或化工用品。

44.2002年2月,哈尔滨香香鸟食品有限公司用去年的陈月饼非法生产汤圆的恶性事件被查处。据当地工商部门介绍,在所查获的汤圆馅是由去年中秋节期间生产的月饼经粉碎后制得,月饼早已超过保存期,有些已发霉变质,甚至被鼠咬。

45.2001年9月3日,吉化公司所属的16所中小学校发生严重的豆奶中毒事件。万余名学生饮用学校购进的“万方”牌豆奶后,6362名学生集体中毒。至今,仍有多名饮用豆奶的学生被不同的病症缠身,其中3名学生患上白血病。

46.2001年3月至9月期间,广东河源某饲料公司因购买“瘦肉精”即盐酸克伦特罗生产猪用混合饲料,导致11月7日河源484名市民因食肉中毒。

47.2000年12月15日,金华市卫生防疫站在金华市区五里牌楼农贸市场内查获1500公斤的“毒瓜子”。这些西瓜子生产中掺了矿物油,同时福建、河南、广东、南京等地也发现了“毒瓜子”。

上海规范立法


上海目前已经启动食品追溯地方立法。食安办主任阎祖强解释说,今后,所有被列入追溯网络的饭店、市场、超市都要强制性进行对猪肉、蔬菜、水产品、粮食、乳制品、食用油等居民消费主要食品进行追溯。而申城个别饭店试点进行的食材原材料现场追溯也在试点,条件成熟将向全市推广。

与此同时,《食品生产小作坊卫生规范》终于出炉,崇明糕、白切羊肉后,小作坊“准生证”将陆续发出。

在外吃饭可看“安心机器”

在天天渔港天钥桥路店门口,每天都有不少食客吃饭前先到“安心机器”前尝试一下。他们看的是一个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触摸屏。在天天渔港吃的每一道菜点,都可以通过这个机器追溯到每一种食材的源头。点击一道“炭烧叉烧”,就可看到“五花肉、姜、葱、芹菜”等原料各自的供货商,点击“五花肉”的供货商即能看到其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的编号、有效期等信息。不少食客把它称“安心机器”。

而这样的“安心机器”同样已经在绍兴饭店试点,点餐时通过触摸屏、电子菜谱可以追溯到饭店内的56个经典菜肴的“来源”,包括原材料产地、供应商、菜肴信息等内容,此外,还包括了原材料种养殖、检测、品质、生长环境等信息。“一旦试点成功,今后将向上海饭店全面推广。”阎祖强透露,力争让市民明明白白在外用餐。

目前,通过市政府连续几年惠民实事工程建设,本市已基本对猪肉、蔬菜进行追溯。本市生产的乳制品已经做到全追溯,但是对进口和外埠的食品追溯还有待完善。除此以外,今年上海还将建立几大类食品追溯制度,水产品、乳制品、食用油、羊肉、牛肉都被纳入其中,上海食安办希望用两三年的时间将这些和市民息息相关的重点食品进行全环节追溯。

全过程追溯能否提升食品安全?阎祖强认为,上海作为特大型消费城市,食品安全面对大市场、大流通的考验。根据初步预计,75%的食物都是依靠地域外供应。在追溯的过程中,也是督促企业落实责任一同把好源头关。一旦发生问题也能够及时召回、追责。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部门发现,目前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的追溯覆盖率依然不高。近日,上海启动食品追溯地方立法,用法规来规范各个环节的企业做好追溯。


包装标准

中国现行有效的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标准目录(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号 名称

1 GB/T 3302 - 2009 日用陶瓷器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规则

2 GB/T 3532 - 2009 日用瓷器

3 GB/T 4456 - 2008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4 GB 4544 - 1996 啤酒瓶

5 GB/T 4768 - 2008 防霉包装

6 GB 4803-94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

7 GB 4804-84 搪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8 GB 4805-84 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

9 GB 4806.1-94 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

10 GB 4806.2-94 橡胶奶嘴卫生标准

11 GB 4808 食品用高压锅密封圈卫生标准

12 GB/T 4879 - 1999 防锈包装

13 GB 5369 - 2008 船用饮水舱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14 GB/T 5737-1995 食品塑料周转箱

15 GB/T 5738-1995 瓶装酒、饮料塑料周转箱

16 GB 7105-86 食品容器过氯乙烯内壁涂料卫生标准

17 GB 7189-1994 食品用石蜡

18 GB 8058-2008 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

19 GB/T 8946-1998 塑料编织袋

20 GB/T 8947-1998 复合塑料编织袋

21 GB 9106-2001 包装容器 铝易开盖两片罐

22 GB 9680-1988 食品容器漆酚涂料卫生标准

23 GB 9681-1988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24 GB 9682-1988 食品罐头内壁脱膜涂料卫生标准

25 GB 9683-1988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26 GB 9684-1988 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27 GB 9685-200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28 GB 9686-1988 食品容器内壁聚酰胺环氧树脂涂料卫生标准

29 GB 9687-1988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30 GB 9688-19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31 GB 9689-1988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32 GB 9690-2009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

33 GB 9691-1988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树脂卫生标准

34 GB 9692-1988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

35 GB 9693-19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

36 GB/T 10002.1-2006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37 GB/T 10002.2-2006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

38 GB/T10003-2008 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39 GB/T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40 GB/T 10440-2008 圆柱形复合罐

41 GB 10442-1989 夹链自封袋

42 GB 10457-2009 聚乙烯自粘保鲜膜

43 GB/T 10811-2002 釉下(中)彩日用瓷器

44 GB/T 10812-2002 玲珑日用瓷器

45 GB/T 10813.4-1989 食用青瓷包装容器

46 GB 10814-2009 建白高级日用细瓷器

47 GB/T 10815-2002 日用精陶器

48 GB 10816-2008 紫砂陶器

49 GB 11333-1989 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50 GB 11676-1989 食品容器有机硅防粘涂料卫生标准

51 GB 11677-1989 水基改性环氧易拉罐内壁涂料卫生标准

52 GB 11678-1989 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

53 GB 11680-1989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54 GB/T 12025-1989 高密度聚乙烯吹塑薄膜

55 GB/T 12026-2000 热封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56 GB 12651-2003 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57 GB/T 12670-2008 聚丙烯(PP)树脂

58 GB/T 12671-2008 聚苯乙烯(PS)树脂

59 GB 13113-1991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

60 GB 13114-1991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卫生标准

61 GB 13115-1991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及其玻璃钢制品卫生标准

62 GB 13116-1991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

63 GB 13121-1991 陶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64 GB/T 13252-2008 包装容器 钢提桶

65 GB 13454-1992 氨基模塑料

66 GB13484-1992 接触食物搪瓷制品

67 GB 13508-1992 聚乙烯吹塑桶

68 GB/T 13521-1992 冠形瓶盖

69 GB/T13522-2008 骨质瓷器

70 GB/T13523-1992 铜红釉瓷器

71 GB/T 13607-1992 苹果,柑桔包装

72 GB 13623-2003 铝压力锅安全及性能要求

73 GB/T 13663-2000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74 GB/T 13663.2-2005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件

75 GB/T 13879-1992 贮奶罐

76 GB 14147-1993 陶瓷包装容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77 GB/T 14150-1993 粤彩瓷器

78 GB/T 14251-1993 镀锡薄钢板圆形罐头容器技术条件

79 GB/T 14354-2008 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食品容器

80 GB/T 14803-1993 包装容器 扭断式防盗瓶盖

81 GB 14930.1-1994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82 GB 14930.2-1994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83 GB 14934-199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84 GB 14936-1994 硅藻土卫生标准

85 GB 14942-1994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卫生标准

86 GB 14944-1994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瓶盖垫片及粒料卫生标准

87 GB 14967-1994 胶原蛋白肠衣卫生标准

88 GB 15066-2004 不锈钢压力锅

89 GB 15204-1994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偏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卫生标准

90 GB/T 15267-1994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

91 GB 16331-1996 食品包装材料用尼龙6树脂卫生标准

92 GB 16332-1996 食品包装材料用尼龙成型品卫生标准

93 GB/T 16719-2008 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

94 GB 16798-1997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

95 GB/T 16958-2008 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

96 GB/T 17030-2008 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

97 GB 17326-99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橡胶改性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98 GB 17327-199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丙烯腈-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99 GB/T 17343-1998 包装容器 方桶

100 GB/T 17374-2008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101 GB/T 17590-2008 铝易开盖三片罐

102 GB 17762-1999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

103 GB/T 17876-1999 包装容器 塑料防盗瓶盖

104 GB 17931-2003 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

105 GB 18006.1-200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106 GB 18192-2008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107 GB 18454-2001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

108 GB 18706-2008 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109 GB/T 18742.1-2002 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第1部分:总则

110 GB/T 18742.2-2002 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第1部分:总则

111 GB/T 18742.3-2002 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第1部分:总则

112 GB/T 18991-2003 冷热水系统用热塑性塑料管材和管件

113 GB/T 18992.1-2003 冷热水用交联聚乙烯(PE-X)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

114 GB/T 18992.2-2003 冷热水用交联聚乙烯(PE-X)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

115 GB/T 18993.1-2003 冷热水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 管道系统 第1部分:总则

116 GB/T 18993.2-2003 冷热水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

117 GB/T 18993.2-2003 冷热水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 管道系统 第1部分:管材

118 GB/T 18993.3-2003 冷热水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 管道系统 第1分:总则

119 GB 19305-2003 植物纤维类食品容器卫生标准

120 GB/T 19473.1-2004 冷热水用聚丁烯(PB)管道系统 第1部分:总则

121 GB/T 19473.2-2004 冷热水用聚丁烯(PB)管道系统 第2部分:总则

122 GB/T 19473.3-2004 冷热水用聚丁烯(PB)管道系统 第3部分:总则

123 GB 19741-2005 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124 GB 19778-2005 包装玻璃容器 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

125 GB/T 19787-2005 聚烯烃热收缩薄膜

126 GB 19790.1-2005 一次性筷子 第1部分:木筷127 GB 19790.2-2005 一次性筷子 第2部分:竹筷

128 GB/T 20218-2006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

129 GB/T 21302-2007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130 GB 21660-2008 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

131 GB 21661-2008 塑料购物袋

132 GB/T 21998-2008 地理标志产品德化白瓷

133 GB/T 23778-2009 酒类及其他食品包装用软木塞

食品安全最新政策

罚金上不封顶

此次刑法修改,在食品安全犯罪规定中增加了一个适用条件,即除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外,“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将处以相关刑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这样规定降低了食品安全犯罪的侦查、调查举证的难度,即使犯罪行为对人体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但从非法获利的金额、销售数量等角度能够证明其严重危害的,仍然可依法给予刑罚。

现行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修正后的刑法,删除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的“拘役”,这意味着食品安全犯罪最低刑罚将变为有期徒刑;对于罚金,只提出“并处罚金”,没有规定具体数额,这也为从经济上加大处罚力度提供了操作空间。

刑法修正案(八)还规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