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
2004年9月23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9月23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委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9号
[地方性法规]
2003年5月16日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2003年6月24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7月21日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0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
[部委规范性文件]
国家环保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5号
[地方性法规]
1997年1月14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地方性法规]
1999年8月1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地方性法规]
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部委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43号
[地方性法规]
1991年7月13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部委规范性文件]
安监管危化[2004]164号
[地方性法规]
1994年5月10日淮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6日淮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委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38号
[地方性法规]
1994年8月3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7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